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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泌阳七旬老人七年维权路:纠纷、信访与争议处置

近日,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 71 岁老人王立春向媒体反映(后面简称“老人”),自 2018 年起,自己经历了一场持续七年的维权之路,期间涉及纠纷冲突、信访反馈以及多次人身自由受限等一系列争议事件。

2018 年 8 月 2 日傍晚,老人在楼顶吃晚饭时,与同在泌阳、于县妇幼保健院工作的王某爱发生冲突。老人称,王某爱未经同意拿其盆子舀水,遭拒后,王某爱泼水并用盆子砸向自己。老人在躲避过程中呼喊求救,却被王某爱的妹妹和妹夫堵在门外,三人对她进行殴打,致使脸部被扇肿、头部遭击打。邻居劝阻后,王某爱还追到楼顶试图用砖砸她,最终在邻居阻拦下才停止。事后,老人拨打 110 报警,警方到场进行了取证工作。

老人表示,报警后,花园派出所所长对该事件未作处理,涉事的王某爱等人至今未受处罚。2020 年 6 月 2 日,她上访至县公安局,却未得到有效处理,还称受到接访司政委的不当对待 。2021 年 1 月 5 日,她在县公安局纪委办公室发现,案件处理材料存在问题,纪委出示的材料显示有被告人的口供,但无她的口供,且材料中她儿子签字情况与事实不符,她和儿子均未参与案件处理过程,案件却已结案存档。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,老人称多次遭遇人身自由限制。2021 年 4 月上访县委后,5 月 10 日在询问情况回家途中,被带至派出所审讯室关了一天,且未获得饮水。当晚,她被送至泌阳康宁精神病医院,被拘禁一个月,期间老人孩子要求放人,被要求写不上访保证,不写不放人。

2021 年 10 月,老人前往北京公安部上访。17 日,她发现包被翻动报警后,称在民警询问时,泌阳县公安局副局长从口袋拿出她已掰裂消磁的身份证。当天下午,派出所副所长等人将她带离北京,一路未让其进食,回到泌阳后直接将她拘禁在康宁精神病医院长达四十天。

2022 年 1 月 26 日,老人前往北京打工,刚下火车就被几人强行带走。她报警后得知,是花园派出所所长派人跟踪。即便跟踪人员反馈她像是去打工,仍将她带回。最终,她再次被送至康宁精神病医院,被拘禁十个月。

在信访方面,老人称 2023 年 4 月 23 日递交信访材料后未收到回复。4 月 28 日李副局长接访时,对她进行讽刺挖苦;5 月 11 日周部长接访时,出现拒绝其进入、限制其使用厕所等情况;5 月 23 日,她还在信访局门口遭到工作人员言语威胁。此外,她称信访局工作人员还向其孩子领导施压。

2023 年 10 月 18 日,老人在检察院被告知,邻居打人调解协议书及送其去精神病院的相关文件上有她儿子签字,且文件显示是花园街道办事处打电话将其拘禁在精神病医院,理由是她在县委大院大吵大闹,但检察院表示只见到复印件。对此,老人予以否认,并对文件内容真实性提出质疑。

2024 年 5 月,老人称在北京办事时遭人强行带走,回到家后身体出现多处淤青。同月 10 日,她的银行卡被冻结,随后被带到县公安局反诈中心,反诈中心人员获取并删除其手机信息,扣押身份证,还要求她写自己被骗的材料。她还称在银行卡冻结前,花园派出所所长曾致电其孩子,劝阻不要为她购买去北京的车票及找律师。

法律人士指出,若强制送精神病院无本人或直系亲属书面同意,可能涉嫌程序违法;调解协议若存在代签或伪造,需通过笔迹鉴定确认效力。公民信访权利受法律保护,截访行为须有明确依据,否则涉嫌滥用职权。

截至目前,泌阳县公安局、信访局及检察院未就此时公开回应。老人已向中央巡视组提交材料,请求相关部门彻查案件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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